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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水質實行分段問責
日期:2025-09-1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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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湘江水質實行分段問責:上游污染,卻要由下游“買單”。在湖南省經信委有關負責人看來,正是由于沒有明確各市州保護與治理的責任,導致湘江治理進展緩慢。他建議,要加快湘江水質分段問責與生態補償機制,分段監測,相互監督,對各市州進行分段問責。2月24日,湖南省政協17樓會議室,湖南省政協2014年重點調研課題“加快推進湘江保護與治理”開題。看著環保、住建、水利等單位提供的材料,與會人員心情并不輕松。
“政出多門、權責脫節、監管力量分散。”湖南省環保廳副巡視員張再峰談到湘江治理當前的困境時措辭嚴厲。他說,部分地區不能正確處理發展和保護的關系,對高能耗、高污染的項目把關不嚴,監管不到位。他特別提到株洲清水塘、衡陽水口山等7大重點工礦區,工業企業布局集中,新老污染交織,累積性污染嚴重,污染糾紛不斷。
在匯報時,湖南省省水利廳、湖南省省經信委等部門都提到了要在湘江流域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突出表現在流域內各地產業規劃和布局都是各自為政,未按流域資源的特性來統一規劃。”省水利廳有關負責人說,再加上流域內未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各級政府對流域保護的調控能力明顯不足。
湖南省省經信委相關負責人也認為,要將基本原則進行貨幣化,不僅由污染者對受害者進行污染治理成本的補償,還應由下游城市對上游市州因保護生態環境而失去的發展機會成本進行補償。以此調動上游城市流域保護的積極性,主動放棄對水環境資源存在損害的經濟活動。
這位負責人也坦言,根據目前湖南生產力發展水平,湘江流域生產和消費活動要達到“零排放”并不現實,調研時有必要研究湘江水體生態系統的結構現狀與演化趨勢,研究湘江水環境承載容量余地,科學測算湘江水體生態系統對不同污染因子的承載能力,并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
文章來源:新浪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