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類型詳解
發布時間:05-18 來源:留學橋1、留學簽(在國內泰國大使館辦理)
留學簽證簽期一年,在簽證有效期期間是不能隨意出入境的,在離境后失效,如果要重新入境,必須再次重新申請簽證。泰國學校可以為全日制外國學生辦理簽證延期,學生在簽證到期前3周提出申請,可延期6-12個月,但申請學生必須要提供學費的收據。
頒發范圍:以赴泰國學習、參加會議、培訓及進行學術交流為目的的外籍人士。
2、工作簽(持商務簽在當地移民局換領)
工作簽是外籍人士在泰國合法務工的唯一證明,從法律意義而言,所有在泰國的非泰籍人士(含老板),都必須取得該證才可以擁有獲取工作報酬的資格。
先持公司證明材料回國辦理商務簽,持商務簽入境,再到移民局換領工作簽;簽期同樣是一年,在有效期內可允許持有者自由多次出入泰國,同樣需要每90天到當地移民局報到一次,到期持公司證明資料可以直接到移民局續簽,不用回國。
頒發范圍:在泰國正式注冊公司的合法務工外籍人士。
3、養老簽(在國內泰國大使館辦理)
簽證有效期一年
頒發范圍:僅限年齡超過50歲并且不在泰國工作的申請人。
4、醫療簽
以醫療為目的的入境免簽政策
頒發范圍:新簽證政策規定,包括就醫者本人和陪同人員在內,可以獲得醫療免簽的一次不得超過4人,一次停留最多90天。可以續簽,但總時長不超過一年。陪同者可以是與患者同一國籍的父母親和(養)子女。
